我穿书了。
而且是小说里同名的108线女炮灰身上。
刚出场就是“林娇娇还没来得及尖叫就被一道巨大的光芒笼罩,随机灰飞烟灭”的程度。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的是一场魔教和正派为争夺一颗血灵珠而引发的血雨腥风。
女主角萧琦全族被魔教所屠,身负血海深仇,却被命运捉弄,阴差阳错地爱上了魔教教主沈风怜,得知真相的她痛不欲生。
这时千山派的天才门生陈若生出现,给予她温暖,用自己的一片痴心打动了她。
虽然直到大结局这血灵珠也没有下落,但主角两人还是合力打败了魔教,一个做了武林盟主,一个做了盟主夫人,来了个皆大欢喜。
可怜了那沈风怜,堂堂一个魔教教主,一片痴心却被女主反复利用、来回践踏,落了个自戕的下场。
林娇娇从来都是男二亲妈,这一本书看下来,两行清泪直接流下。
But。
眼泪流下却没完全流下。因为当务之急,是摆脱自己的炮灰命运。
原主出场的任务是通过魔窟的试炼,潜入魔教,打听血灵珠的下落。
但是这魔窟可不是好进的。
魔窟入口有一面魔镜,非常诡异,能辨人心真假,堪称测谎仪。如果识别出进来的人居心不轨或者满嘴谎话,就能顷刻间爆发出巨大能量,直接将人挫骨扬灰。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魔教都难以攻破的原因。
林娇娇回忆起在密室独自一人去做支线任务的恐惧。
她看着眼前两个横眉竖眼的黑衣人大哥,只想立刻收拾东西逃走。
“两位大哥,山里太大,我走错路了。多有叨扰,我马上就滚。”
说着她笑眯眯地作了个揖,一转头,就被揪住了头上的“小丸子”,那黑衣大哥觉得手感不错,还轻轻地捏了捏。
“小姑娘,我们这地方可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不想进去没关系,把一对儿胳膊留下,我们就放了你。”
崽种。
凭什么。
她回过头挺起了胸膛,嘴里振振有词:“我林娇娇平生里最看不起那些临阵脱逃的人,软骨头!”
黑衣人:“……”
她把手放在那块像极了私家车后视镜的“魔镜”上,憋了半天,诚恳地说:“我心悦教主已久,只要能见他一面,也死而无憾。”
她发誓,她对沈风怜这个亲儿子的爱天地可鉴,绝无半分虚假。
黑衣大哥漠然地看着她:“小姑娘,这已经是我第一百七十八回听到这个理由了。”
教主凶名在外,传说不但歪嘴、斜眼,还长了十二根手指,残暴专制、杀人不眨眼,放在民间都可止小儿啼哭,也不知道找出这个理由的人都怎么想的。
就在两个黑衣人准备为她收拾骨灰的时候,镜子却亮了亮,门开了。
?
真有人这么重口味啊?
黑衣人吓得差点儿崩出一个屁,三年了,终于又有人进去了。
小姑娘人不错是不错,就是脑子不太好使。